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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養服務條款及細則
酒櫃保養服務條款及細則
  1. 保養費須於保養期(即保養証上的保養期)開始之前參加保養計劃時繳交,否則須繳交額外之驗機費用。
  2. 已付之保養費用在任何情況下,恕不退回或轉換。
  3. 在保養期內免費提供維修保養服務,惟重新安裝則需額外收費。
  4. 本證所列之酒櫃在正常使用,如發生故障而需修理、入雪種及配換零件,所有費用全免,惟更換酒櫃之櫃身、櫃門、內壁、雪種喉洩漏、膠邊、層板、電源線及附件等,則需額外收費。經免費更換後之任何損壞零件,將歸屬本公司。
  5. 離島/偏遠地區/禁區客戶如需保修服務,須支付離島/偏遠地區/禁區服務附加費。如需要將產品送廠修理,客戶須自行將產品送往客戶服務中心或市區內,並於產品修妥後於同一地點取回。
  6. 若產品需回廠維修而樓宇並無升降機直逹,本公司將向客戶收取樓梯搬運之附加費。
  7. 在下列情況下,本保養證將自動失效:
    1. 酒櫃曾被非服務中心的技術員明顯地或不明顯地進行改裝、更改或修理的產品。
    2. 酒櫃曾經被不適當或疏忽使用、不正常供電或電壓不正常、
      意外、天災或因昆蟲、外物、液體入侵、腐蝕或外來因素而造成損壞的產品。
    3. 不當安裝位置影響酒櫃正常操作。
    4. 已轉換用戶或用戶遷址而未即時通知本公司。
    5. 酒櫃並非安裝於陸上的固定地點。
  8. 本公司提供服務之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九時至下午六時,
    星期六由上午九時至中午十二時。星期日及公眾假期將不提供服務。基於安全理由,如遇颱風或暴雨警告,服務將隨時終止而不會另行通知。
  9. 用戶須負責拆裝任何妨礙機件維修之裝修及承擔所有費用。
  10. 如因生產商或供應商停止零件供應而引致機件不能修妥,將根據未使用服務的整個月份按比例退回未使用服務之保養費是唯一合理解決方法。
  11. 信興電器服務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對於一切因機件故障或不合理使用而引致任何人仕或財產的直接或間接損失或損壞,本公司概不負責。
  12. 本合約沒有賦予或意圖賦予任何第三者因《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第623章)所列之任何利益或權利以強制執行本合約的任何條款內容。